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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行业知识产权挑战重重 民营企业迎难而上

来源:医学杂志 2006-08-07 07:17:02 

    2002年以前,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可以为新药提供足够的保护,最长时间可达12年之久,因而相对于其它行业而言,制药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相对较为薄弱。但是随着新的药品注册办法实施后,国家取消了以前对新药的保护政策,使新药受行业法规保护期限大幅降低,最长的只有五年的保护期限,给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本身就比较薄弱的制药行业带来一个严峻的考验。 

    7月10日,“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采访团走进江苏省扬子江药业集团,探究新的药品注册办法实施后,我国民族医药企业的“龙头老大”如何应对。 

    完备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 

    扬子江集团34年来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和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通过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使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水平。新的药品注册办法实施后,扬子江药业集团迎难而上,成立了集团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根据国内医药行业整体知识产权水平较低这一现状,结合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制定了鼓励发明战略、知识产权无效战略、知识产权买断战略、知识产权回避战略、知识产权外围战略等一系列以进攻战略为主、防守战略为辅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 

    到2005年5月为止,扬子江已获取22个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申报了36项发明专利,获取了5项发明专利,并有数项发明专利即将获批,其中22个外观设计专利已形成规模化生产,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到目前为此共有注册商标223件,正在申请的商标有209件,其中选择“护佑及图”商标作为集团的主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买断上海药研所研究的一类新药希普林的国内专利使用权,成功开发了国家一类新药T—614,同时企业将销售排名前20位产品的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有效地维护了扬子江名牌产品的市场效应。 

    规范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工作规章制度,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是扬子江保护知识产权的又一形式。自集团成立知识产权工作小组以来,扬子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七个规章制度,使企业专利工作成为企业技术进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及相关工作的开展,使企业的专利工作有章可循,加快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为企业占领市场并取得市场竞争优势,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量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 

    扬子江还采取设立企业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的方式,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集团领导对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每年投入占科技创新研发资金10%的费用作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的申请、实审、维护等。在知识产权工作奖励方面,扬子江专门制定了一套奖励制度,对开发不同类别的药物进行奖励,如对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新药,集团对其所在的课题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高效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队伍 

    建立集团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明确职能,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成立了在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徐镜人同志直接领导下的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其成员汇集了集团公司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主要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特别是在从事专利产品开发的人员中,有博士10余名,他们具有很强的企业管理工作和科技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并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掌握专利代理、文献检索及处理专利业务的基本知识,为确保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集团总动员学习知识产权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的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自集团成立知识产权工作小组以来,集团上至集团领导,下至一线生产工人都在积极主动地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在集团内部掀起了一股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热潮。由于在知识产权工作上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所以至今没有发生任何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在同行中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扬子江药业集团2004年实现销售80.5亿,利税13.5个亿的喜人业绩,在全国医药行业中销售、利税排名均为第一名,而且企业综合竞争力在全国所有医药企业中也位居第一位。这样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风雨飘摇的中国药业,敢问路在何方?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征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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